一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商品享有貨到次日7天猶豫期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二、本網站商品屬食品類,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基於衛生安全考量,除瑕疵品情形外,退/換貨必須保持商品為全新未拆封,若已拆封恕無法退換貨。
三、若非品質問題退貨,依照消保法網購商品有7天內猶豫期,商品需保持全新未拆封回寄。
四、商品貨到後,如有瑕疵、破損、物件短缺…等情形,需辦理退換貨,請於7日內以書面通知或退回商品方式退換貨,並請留下聯絡方式或與客服聯繫後續細節以利退換貨速度,超過7日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五、所有退回商品,連同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及附隨文件資料,必須完整保持為出貨狀態當時的完整性,如有索取實體發票,實體發票須一併退回及簽署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,否則有權拒絕受理。
六、若因故解除契約或契約失其效力等或依法辦理退貨時,同意本公司得代處理發票或折讓單及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。